包庇外勞從事性交易 嘉縣警羈押獲准

去年十一月間,雲林地檢署根據線報查獲從事仲介業的王姓男子與侄子二人,涉嫌透過張姓縣議員助理穿針引線,容留媒介女性逃逸外勞多人,流竄雲嘉地區小吃部,從事脫衣陪酒及性交易。案經檢方擴大追查,進一步發現,曾在嘉義縣朴子分局擔任外事警察的吳姓員警,民國103年間查獲王姓男子雇用二名逃逸印尼籍女子時,卻在接受餐宴招待以及強索三十萬元費用後,未將王姓男子不法行為,移送法辦。

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,吳姓警員行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,以及隱匿公文書犯意,導致王姓男子不法行為免於被追查,檢方因而指揮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及嘉義縣警察局,分別搜索吳姓員警辦公處所和住家,並將人傳喚到案,訊問後聲押獲准。

(圖:嘉義縣瑞里派出所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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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地檢署偵辦王姓男子容留逃逸女外勞從事性交易案,發現有員警涉嫌強索三十萬元費用包庇不法,違反貪污治罪條例。搜索嘉義縣竹崎分局瑞里派出所,將吳姓警員傳喚到案,訊問後認定有串證之虞,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。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信用貸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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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貸款tw.news.yahoo.com/包庇外勞從事性交易-嘉縣警羈押獲准-063220企業貸款97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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